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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截止办理2018年度城乡医保缴费

盛聪 2018年01月03日
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将于12月20日截止,符合条件但未缴费的城乡居民请尽快办理,以免影响2018年度的医保待遇。
按规定,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次年的参保缴费手续,逾期者将无法正常享受次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请特别留意,在12月20日前,在委托划扣的银行账户上备足余额,并确保账户处于正常可交易状态,由银行自动划扣医保费。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99元/人,政府资助标准为不低于478元/人。
2017年度,连续参保满2年的参保人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合计为64.8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费最高报销限额为19.81万元,大病保险待遇最高报销限额为45万元(首次参保当年为40万元)(备注:城乡居民医保试行办法将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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