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救治和退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围绕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的功能价值,在加强中小微企业破产前调解与和解、构建简易破产程序、压降程序办理时间和成本、完善重整配套机制、维护职工、债权人、经营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进一步畅通中小微企业救治与退出路径。
《实施意见》坚持法治化原则,维护职工、债权人和企业经营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管理人尽职调查工作指导监督,依法核查确认各类破产债权;加强释明和告知,畅通债权人诉求反映渠道;严格按照破产法规定的顺位清偿各类债权。在重整案件中,鼓励重整企业继续留用原职工。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经营者个人债务清理机制,依法帮助“诚实而不幸”的个人债务人尽快实现经济再生。
广州破产法庭成立以来,先后制定快速审理、破产重整、财产处置等十余项审判业务文件,为破产审判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6项文件,建立了高效的常态化破产工作协作机制。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澎湃号等整理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官方媒介、企业转载,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本文仅作参考。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盛聪企业网:020-83555510 邮箱:allypoon@139.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