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21年12月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明确要在各地市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逐步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按照国家、广东省统一部署,广州和省内其他各地市都在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了这项改革。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的门诊费用以前主要通过“个人账户”的方式来保障,现在是通过“共济保障”,也就是统筹来报销。
那么改革后,参保人有哪些获益?
1、月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按新政策,退休人员的年度限额是10100元/年,比原本300元/月,按年提高了6500元;在职职工限额为7200/年,比原本300元/月,按年提高了3600元。
2、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了5%-25%。例如“大点”报销比例原本是45%-55%,按新政策报销比例提高为70%。
3、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扩大到与住院一致,改革前有些项目只有住院才能报销的项目,现在门诊也都能报,如胃肠镜等治疗项目,CT、彩超、核磁共振等检查项目。
住院起付标准也有所调整,按新政策,一级医院为250元,二级医院为500元,三级医院为1000元。
另外,门诊选点取消了先选“小点”再选“大点”的规定,可直接选“大点”就医。参保人门诊选点还增加一家中医医疗机构,一共可有3个选点。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服务站(村卫生站)可视作一家选点。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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