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近日发布了《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多方面支持港澳青年参与国家建设。
例如创业资助方面,对于“细则”有效期内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成立并正常运营的港澳青年创办有首家企业或机构,给予一万元一次性创业补助。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按照“港澳初创企业补助”和“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补助”中港澳青年创办的企业或机构名单,给予100%配套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创新激励方面,由项目方自主申报,经专家评审及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议定,每年按后补助方式择优支持不超过5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单个项目给予3万元一次性资助。
在办公补贴方面,对入驻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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